



审计应收帐款过程中会遇到的两种问题解答
文章来源:晨耀会计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12-08-22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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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计报告中会涉及到应收款项,而作为民办非企业,应该如何做具体的说明?以及注册会计师在遇到函证询证函没有收回这类情况应如何处理等。
民办非企业如何向民政厅说明审计报告中的应收款项
应当按照审计报告所涉及到的与你单位(可能是民间组织)有关的款项是否属于你应收(或者应付),往来款发生原因等。确有其事,就首先回答:属实。然后可以阐述债权(或债务)发生的事由、时间、地点、金额以及尚未结帐的原因。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证明所述均为事实。
在审计应收帐款过程中,如果函证询证函没有收回,请问注册会计师将如何处理?
积极询证函未回函,有几种情况:一是债务单位收到未认真对待,继续发函,必要时联系债务单位;二是因地址错邮局退回,查明地址重新发函;两种情况继续发函如果仍未收到回函,考虑执行替代审计程序。三是债务单位根本不存在,作为错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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