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剖析注册公司遇到的验资增资问题

会计师事务所剖析注册公司遇到的验资增资问题

   文章来源:晨耀会计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12-07-03  访问量:

验资增资一般在注册公司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一般遇到的验资增资问题常见如下:

注册中的验资增资问题解析及注册公司流程

注册公司时需要提供验资报告的企业类型包括:外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集团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增资减资。
注册公司时无需提供验资报告的企业类型包括:个体工商户、分支机构、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
验资注意事项:
  1、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A、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xxx投资款” (xxx为股东姓名)
  B、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C、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如果是新公司验资只要在银行询证函上盖上所有股东的私章就可以了,如果是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就需要盖上公司公章,这点一定要注意。
   2、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出资注意事项:以实物出资必须要通过专业的资产评估公司来评估,然后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上会报告出公司的实物的价值。
  A、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B、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C、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D、实物资产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
  E、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形资产中属于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成果,其作价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20%的,应当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
   F、用于投资的货币资金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
  G、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业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3、投资人为2人时,最低持股比例为5%
   4、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当包括:
    a、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
  b、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c、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e、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
公司验资大体流程如下:
    1、凭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验资户)。
    2、各股东全部以现金出资的,应根据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投资比例及投资金额,分别将投资款缴存公司临时帐户,缴存投资款可采用 银行转帐或直接缴存现金两种方式。需注意的是,股东在缴存投资款时,在银行进帐单或现金缴款单的"款项用途"栏应填写"XX(股东名称)投资款。
   3、股东如以实物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或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术)出资:2006年新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 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同时, 由于各种原因,虽然最终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20%,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出资比例结构方面,一是将工业产权扩大到整个知识产权,二是取消了无形财产出资比例 的限制,而只是规定货币出资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更为重要的修改是根本改变了对股东出资的立法方式,以一个富有弹性的抽象标准“可以用货币估 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取代了原来机械、固化的全面列举式的规定,不仅实质性地扩大了股东出资的范围,而且充分地利用各种投资资源和社会财富,最 大限度地满足股东和公司的投资需求。
  4、验资时需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以下资料:
  A、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
  B、公司章程;
  C、股东身份证明及私章,个人股东提供身份证,法人(公司)股东提供营业执照;
  D、股东投资款缴存银行的银行进帐单(支票头)或现金缴款单;
  E、开户银行的询证函及银行对账单(余额表)
以上几点就是在注册公司验资增资的时候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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